疫情期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如何有序开展?
2020-04-24 09:35
在疫情蔓延、重大突发事件、旅行受限等紧急情况下,远程评审可满足认可对象对认可的急切需求,以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可为社会持续提供合格评定服务;在日常情况下,也可作为例行评审的有效补充手段。远程评审方式主要适用于实验室认可项目中的能力变更与少量已获认可技术领域内的扩大认可范围申请。目前的疫情情况下,实验室的复评和监督也可参考采用。
以下条件,可以考虑使用远程评审: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前往实验室或实验室的某个地点(例如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
实验室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校准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均可以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
已获认可技术领域内的少量参数扩项;
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评审过程控制按照CNAS-WI14-08《实验室评审管理工作指导书》要求进行。远程评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评审方式,评审操作需要在认可业务系统中进行。
项目主管应选取熟悉信息和通信技术操作的评审员进行远程评审。
远程评审可以由一名评审员单独实施,也可由多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施。评审需指定一人为评审组长。评审组人数及选择原则参照现场评审的评审组组建原则确定。
实验室应在远程评审前将其满足远程评审的软硬件条件的证明提交项目主管及评审组,并应专门指派至少一位员工负责远程评审的互联网接入、会议系统使用等工作,为相关通信方式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与现场评审类似,实验室应给每名评审员配备至少一名陪同人员,以保证远程评审的顺利实施。
实验室远程评审的方式及软硬件要求
电话、手机、带有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电子设备等
硬件要求:
网速带宽≥50M或4G及以上网络;
智能手机、带有视频语音功能的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等;
显示器分辨率需1024*768或以上;摄像头分辨率在1280*960(130万像素)或以上。
软件要求:具有多人视频功能的客户端。记录实时调阅、调阅LIMS系统中记录、利用实验室的APP登录调阅记录,可以通过远程方式调阅实验室相关技术记录或由实验室提交相应记录的电子版。